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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刁民论逻辑很乱

发布时间:2021-01-21 13:52:46 阅读: 来源:护腿厂家

人大代表“刁民论”逻辑很乱

《广州日报》载:日前在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口出惊人之语——“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  方明代表当然有自由言说的权利,但她的“刁民论”,却令人有时空错乱之感——难道我们又回到那个“父母官与子民”的时代?方代表的本职工作是中学教师,不知她在日常工作中,是不是也按照这套理论教育孩子们?  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官员是习惯于称那些不顺从的百姓为“刁民”的,这个蔑称背后隐含的意思,无非就是“你不听话,不以官为尊,就是刁蛮之人”。与此相对应,封建社会的官员很喜欢称自己为“父母官”,所谓父为子纲,父母官的话,子民当然要无条件服从,否则就是尊卑不分、有悖伦常,就属于“刁民”之列。这些称呼背后对应的逻辑,其实就是权力为尊。  如今是21世纪,我们早已步入法治社会,中央领导人也明确要求,不得称呼百姓为“刁民”。可身为人大代表的方明却在参政议政现场抛出早已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刁民论”,怎不令人莫名惊诧!不过仔细想想,方明的“刁民论”其实不乏同好,时下动辄称百姓为“刁民”的人仍不在少数。一些官员称百姓为刁民,自是权力意识膨胀所致;而身为人大代表的方明冒出“刁民论”,就有些莫名其妙了——人大代表是为民代言,监督权力的,其身份本来也属于“民”,如今却站在权力者的立场上说话,怎不令人心惊?  实际上,纵观方明一系列言论,你会发现她的语言体系已完全脱离了人大代表的身份感,而不自觉地代入了权力者的语言体系。咱们认真体会一下这个人大代表的高论吧。譬如,“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满足了,这才叫溺爱,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了,那会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莫非在方代表眼中,许多表达诉求的百姓都是无理取闹?又如,“百姓不是养好的”——难道百姓是政府供养的吗?恰恰相反,政府是纳税人供养的,这样的常识,人大代表怎能不知?还有“百姓是教好的”,政府的职责是为民众提供服务,而非居高临下地教化民众,提供教育服务不等于教化人,让人按照官意行事。这些常识,人大代表兼人民教师,不该不懂。  也许方明们所想的,只是如何迎合权力,而非如何为民代言,正如有人大代表以“从来不投反对票”而沾沾自喜一样。在这样的逻辑下,方明的“刁民论”并不意外。显然“刁民论”背后,不仅是某些人大代表身份的错位,而且隐含权力与权利孰重孰轻的错位。这样的人大代表,说其滥竽充数并不过分。现在的问题只是,这样的人大代表会是谁选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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